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线索征集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发改体〔2021〕1670号),推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工作,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市场主体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排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范围内存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面向社会征集在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及省市有关许可准入类事项中,存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情形。主要有:
1.涉及限制共享单车准入运营问题的;
2.市县两级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
3.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行业、领域、业务的;
4.市县两级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设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场壁垒的,如国家、省级、市级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
5.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二、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3日,为集中征集问题线索期。
三、征集方式
如有线索请填写《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线索表》发送至以下邮箱。
联系人:廖黄金薇;电话:0797—8992587;电子邮箱:gzyjglyak@163.com
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问题线索表
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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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地址 |
反映人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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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反映人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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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包括:涉及的行业、所属地区及部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表现形式及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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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类型(请在符合的类型后面打“√”) |
1.涉及限制共享单车准入运营问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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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县两级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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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行业、领域、业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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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县两级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设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场壁垒的,如国家、省级、市级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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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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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 |
我谨承诺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 承诺人: (签名)(企业公章) |
备注: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