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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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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根据《江西省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指导意见》(赣总河令〔20221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夯实河湖基础设施、提升河湖环境质量、修复河湖生态系统、传承河湖先进文化、转化河湖生态价值,努力建设河湖安澜、生态健康、环境优美、文明彰显、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实现可靠水安全、清洁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明、繁荣水经济,为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赣州样板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人水和谐。充分考虑人民群众需求,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人水和谐的美好家园。

        ——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贯穿到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全过程,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乡村,聚焦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和生态功能。

        ——强化合力、共同治水。各县(市、区)对行政区域内的幸福河湖建设负主体责任,依托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落实河湖长责任,明确部门责任,引导全民参与,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幸福河湖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主要目标

        建设一张幸福水网为总框架,以赣江、东江、北江三江源头保护为重点,加快构建人水和谐幸福河湖先行区、最美源头生态健康示范区、水韵传承文化展示区的幸福河湖新格局。到2025年,赣江赣州段、贡江、章江、湘江、梅江、绵江、琴江、平江、濂江、桃江、上犹江、东江(包括寻乌水、定南水)干流的重点河段基本达到相应防洪标准,中小河流治理河段达到规划标准,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全市国考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2%,地表水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8.63%,县级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100%,巩固V类及劣V类水治理成果,确保监测断面不出现V类及劣V类水体;重要河湖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率提高到83%以上,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河湖岸线管控更加严格,城镇规划区河湖岸线廊道和亲水空间进一步美化通畅,农村河湖岸线基本维持自然状态;公众河湖保护意识有效增强,河湖文化传承进一步弘扬。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中基本建成20条(段)幸福河。

        2035年,河湖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建成,水资源优质可靠,水环境质量持续巩固,城乡水环境优良美丽,河湖水生态健康和谐,河湖保护管理更加有效,水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提升,流域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一步显现,12条主要河流基本建成幸福河。

        二、主要任务

        一)全域提升水安全保障。加快城市和重要乡镇堤防建设,重点河段达到设防标准。实施市中心城区五江十岸防洪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崇义长龙乡防洪工程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全南龙源坝镇雅溪村等洪患村镇治理项目,加快推进信丰中村等病险水库除险固,完成章贡区、赣县等山洪沟治理项目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提高流域防洪能力。加快推进信丰黄坑口、于都岭下、上犹龙江等中小型水库建设加强城市排涝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排涝能力和标准,把赣州建成名副其实的千年不涝之城。

        (二)全域强化水岸线管控。结合“三线三区”划定,加强滨水岸线管控,保护城市天际线和河流蓝线;全面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严格水域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河湖“清四乱”等专项整治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全面改善河湖面貌。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科学编制采砂规划,严格现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维护岸线生态功能,完成主要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强化水域岸线监管,逐步实现水域岸线有效管控,提升河流岸线管理保护水平,积极打造生态岸线、最美岸线。创新监管手段和管护机制,推进智慧河湖建设,丰富完善智慧河湖管理平台、河湖长制公示牌“亮码上岗”等形式实现线上水管护、水文化、水科普、水宣传,推动共治共管共享,逐步实现“云监管”、“云治水”。

        (三)全域深化水环境治理。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开展赣江干流(赣州段)总磷污染控制与消减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入河排污口、城镇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水库水环境等专项整治。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开展截污干管清疏普查和修复,循序推进管网混接漏接改造工程。提升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问题整改。巩固提升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完成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积极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立防治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处理设施长效化运行维护。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管理机制,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深入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基本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全域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加强赣江、东江、北江源头生态屏障建设。持续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和水美乡村建设。巩固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成果,完善执法监管机制,加大对全市水域的渔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等违法行为,规范禁捕水域垂钓和船舶管理,不断巩固“四清四无”成果。高标准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不断强化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积极开展崩岗侵蚀治理,到2025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00平方公里。加强重点流域森林资源保护,实施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增强森林水源涵养功能。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严控湿地开发利用,充分发挥自然系统修复作用,加快滨河生态湿地建设,着力维护湿地原生态。结合美丽赣州建设,健全完善沿河城镇道路基础设施,推进“百里滨江生态绿廊”项目建设。

        (五)全域加强水文化传承。深入挖掘宣传推介赣州源头水文化、客家水文化和红色、古色、绿色“三色”水文化,编制全市水文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大力推动流域自然资源、河湖文化与旅游相结合,推进瑞金红井旧址群、章贡区福寿沟防洪排涝系统申报全国水利遗产,崇义上堡梯田申报世界灌溉遗产,建设长征第一渡、红井、福寿沟等水情教育基地打造一批集河湖长制文化宣传、水情科普教育的河湖长制主题公园,创建一批国家、省级水利风景区并形成旅游精品线路,幸福河湖建设成为传承地方民俗风情的载体、沿岸百姓精神文化的纽带。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河湖文化,创作一批反映河湖文化的文艺作品,开展“最美家乡河”、“我的家乡有条幸福河”等主题活动,延续历史文脉,增强水文化传播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六)全域提升可持续利用水平。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开展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高标准开展节水型灌区、企业、园区等节水载体创建。继续完善县级以上城市应急水源,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强化主要河湖主要断面生态流量管控探索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通“两山”转换通道,依托优质水资源,培育水产业,发展水经济,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进全南、寻乌、赣县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积极打造亲水圈或亲水平台,发展漂流、帆船等水上运动和垂钓等水上休闲项目,开发亲水近水生态产品,推动水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经济优势。推进水权水市场和河道经营权改革;培育水权市场,推进流域间、区域间、行业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重点探索一批上规模、跨年度的在省级以上平台的水权交易。健全东江流域和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七)全域推进水网骨干工程建设。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科学编制市县水网规划,统筹推进水网重大工程建设,全域提升河湖承载能力,建设全国革命老区水利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协助推进赣粤运河前期研究论证,加快推进梅江灌区、平江灌区、营口水库、茅店水利枢纽等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推进寒信、极富水利枢纽前期工作,支撑流域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河湖长制为平台,强化完善党政领导、河长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要建立市协调、县落实的幸福河湖建设责任体系,以县(市、区)为单元加快编制实施规划,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逐年实施落实,推动幸福河湖建设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对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工作的督导,推动监督检查和工作调度常态化,适时开展评估评价。将建设幸福河湖纳入河湖长制考核体系

        (三)强化宣传引导。把宣传工作与幸福河湖建设一同部署、系统谋划、一体推进。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园区创新方式丰富载体,加强与公众互动,形成广覆盖、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基础工作。落实河湖长制述职评价制度。充实各级河长办工作力量,加强培训,提升能力水平。多渠道筹集幸福河湖建设资金,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和管理。探索河湖健康评价,开展幸福河湖标准研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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