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市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我局起草修改了《赣州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9月9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9月24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