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林业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访问量: 作者: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科 来源:市林业局 更新时间:2023-01-29 10:36:41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林业局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立足部门职责,强化工作举措,提升林业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林业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推进赣州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以学习宣传为基础,浓厚法治林业建设氛围。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人事变动,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2022年市林业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市林业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林业建设融入全局工作,与林业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法治建设有关问题,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抓好教育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开展党组中心组、局长办公会领学促学和领导干部领学共学,着力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今年以来,重点学习了党章党规党纪和《湿地保护法》《行政处罚法》《江西省林长制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安全、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三是深化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新媒体宣传等途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周、《行政处罚法》解读、“爱鸟周”、民法典、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西省林长制条例、湿地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主题活动,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扩大林业法律法规社会知晓率,引导群众参与、支持林业法治建设。在全省“百万网民学林业法律法规”专场竞赛活动中,我局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
(二)以依法行政为重点,抓好法治林业建设落实。一是提升服务效能。突出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出台《市林业局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14项具体工作举措,提升涉林服务效能,优化全市林业系统营商环境。瞄准深圳、广州、惠州及其他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林业行政审批工作,开展对标提升行动,坚持“宜转则转、应放尽放、能简就简”的原则,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等5个行政权力事项划转市行政审批局实施,对城市规划区内湿地占用等2个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四减一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二是着力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续聘宋城律师事务所为市林业局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事前咨询、事中审查论证和事后救济的作用,让法律顾问深度参与信访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各类合同等相关法律事务,为各科室(单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创新工作机制。与市检察院联合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明确组织体系、工作任务、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等,并将松材线虫病防控作为“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先期主攻重点领域,完善“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基本框架,形成检察监督助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良性工作格局。全市林业、检察系统共开展联合行动26次,检察机关依法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2件,对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不到位等情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7件。同时,收集涉林违法典型案件,制作系列普法小视频,开展以案释法,提高各级党员干部依法治林、用林意识。四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要求,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
(三)以规范执法为保障,确保法治林业建设实效。一是规范执法检查。制定《赣州市林业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时更新“一单两库”内容,完善检查人员信息,严格按照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行率达到100%。二是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并在林业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做好新版行政执法证有关工作,完成行政执法证换证37本。推行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继续推行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或“轻微不罚”全覆盖,对已经出台的包容免罚清单对照省局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大力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联合执法、“五区联动”执法、涉林专项督查检查违法案件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绿卫”五大行动,建立联席会议、协调联络、执法协作、动态巡查、信息共享、监督指导、案件会审等七项联动执法机制,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快速处置”的森林资源联动执法工作格局。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查结林业行政案件569宗,处罚570人,罚款1124.37万元。
二、存在问题
市林业局积极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在推进法治林业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一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仍需持续发力。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和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仍然时有发生,虽然开展了涉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但凝聚合力推动森林资源源头监管仍有待加强。二是同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有待加强。虽然创新建立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但同其他司法机关的沟通衔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推动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凝聚。
三、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市林业局将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要求,立足部门职责,强化工作举措、加力推进落实,努力推动全市法治林业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林业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特别是加强新修订的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将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多渠道、广泛性的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生态保护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突出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警示,用群众身边的事、身边的人教育群众,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并坚决同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作斗争,合力营造依法治林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工作沟通对接。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纵深推进林长制走深走实,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两法衔接”机制作用,将“两法衔接”作为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桥梁和平台,形成合力,严厉打击涉破坏森林资源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法院沟通协作,认真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协作,做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法律宣传工作。不断探索普法新形式、新方法,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力量深入人心。
(三)提升执法工作水平。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水保、公安、通信等部门,并整合林业部门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保护等项目资金,整合力量和资源,探索建立全市林火监测系统,同步运用到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强化实时监测,全面管护、监控生态资源,确保能第一时间发现破坏森林动植物资源及其他违法行为。同时,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增配专业执法设备,充分发挥乡(镇)林长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牵头作用,组织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加大涉林行政执法力度,督促护林员强化护林巡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林木采伐事项的涉林企业和个人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增加违法成本。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以学习宣传为基础,浓厚法治林业建设氛围。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人事变动,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2022年市林业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市林业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林业建设融入全局工作,与林业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法治建设有关问题,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抓好教育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开展党组中心组、局长办公会领学促学和领导干部领学共学,着力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今年以来,重点学习了党章党规党纪和《湿地保护法》《行政处罚法》《江西省林长制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安全、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三是深化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新媒体宣传等途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周、《行政处罚法》解读、“爱鸟周”、民法典、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西省林长制条例、湿地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主题活动,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扩大林业法律法规社会知晓率,引导群众参与、支持林业法治建设。在全省“百万网民学林业法律法规”专场竞赛活动中,我局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
(二)以依法行政为重点,抓好法治林业建设落实。一是提升服务效能。突出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出台《市林业局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14项具体工作举措,提升涉林服务效能,优化全市林业系统营商环境。瞄准深圳、广州、惠州及其他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林业行政审批工作,开展对标提升行动,坚持“宜转则转、应放尽放、能简就简”的原则,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等5个行政权力事项划转市行政审批局实施,对城市规划区内湿地占用等2个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四减一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二是着力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续聘宋城律师事务所为市林业局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事前咨询、事中审查论证和事后救济的作用,让法律顾问深度参与信访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各类合同等相关法律事务,为各科室(单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创新工作机制。与市检察院联合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明确组织体系、工作任务、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等,并将松材线虫病防控作为“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先期主攻重点领域,完善“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基本框架,形成检察监督助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良性工作格局。全市林业、检察系统共开展联合行动26次,检察机关依法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2件,对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不到位等情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7件。同时,收集涉林违法典型案件,制作系列普法小视频,开展以案释法,提高各级党员干部依法治林、用林意识。四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要求,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
(三)以规范执法为保障,确保法治林业建设实效。一是规范执法检查。制定《赣州市林业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时更新“一单两库”内容,完善检查人员信息,严格按照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行率达到100%。二是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并在林业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做好新版行政执法证有关工作,完成行政执法证换证37本。推行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继续推行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或“轻微不罚”全覆盖,对已经出台的包容免罚清单对照省局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大力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联合执法、“五区联动”执法、涉林专项督查检查违法案件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绿卫”五大行动,建立联席会议、协调联络、执法协作、动态巡查、信息共享、监督指导、案件会审等七项联动执法机制,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快速处置”的森林资源联动执法工作格局。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查结林业行政案件569宗,处罚570人,罚款1124.37万元。
二、存在问题
市林业局积极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在推进法治林业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一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仍需持续发力。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和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仍然时有发生,虽然开展了涉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但凝聚合力推动森林资源源头监管仍有待加强。二是同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有待加强。虽然创新建立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但同其他司法机关的沟通衔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推动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凝聚。
三、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市林业局将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要求,立足部门职责,强化工作举措、加力推进落实,努力推动全市法治林业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林业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特别是加强新修订的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将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多渠道、广泛性的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生态保护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突出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警示,用群众身边的事、身边的人教育群众,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并坚决同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作斗争,合力营造依法治林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工作沟通对接。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纵深推进林长制走深走实,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两法衔接”机制作用,将“两法衔接”作为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桥梁和平台,形成合力,严厉打击涉破坏森林资源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法院沟通协作,认真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协作,做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法律宣传工作。不断探索普法新形式、新方法,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力量深入人心。
(三)提升执法工作水平。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水保、公安、通信等部门,并整合林业部门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保护等项目资金,整合力量和资源,探索建立全市林火监测系统,同步运用到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强化实时监测,全面管护、监控生态资源,确保能第一时间发现破坏森林动植物资源及其他违法行为。同时,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增配专业执法设备,充分发挥乡(镇)林长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牵头作用,组织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加大涉林行政执法力度,督促护林员强化护林巡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林木采伐事项的涉林企业和个人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增加违法成本。
2022年11月24日
(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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